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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国立城市银行
特别发行
不可撤销 无时间限制
金娣女士,系中华民国公民,转移了3亿美元到美利坚合众国银行首席办公室。她已从这笔款中取出了5千万美元,余额2.5亿美元继续留存该银行。时间是1941年4月7日。
我把钱存入了美国城市银行。我愿意听从上帝的旨意,决定我剩下的2.5亿美元的继承人。那就是,谁拥有全部的金质存款、取款证明及金娣的金龙和金猴印章,他就是这个继承人。这笔余下的存款及其利息当然归该继承人所有。
存款人:金娣 记录:大卫·约翰逊 核对:约翰·布朗 经手人:姜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