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蓍《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摘录



  花旗银行在华史料档案已为数不多,我们仅从上海花旗银行残留下来的档案中选择了一部分比较重要的资料,为了对某些活动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也从其他方面收录了一些资料,本着收录原文、不作删改和甄别的原则编辑成册,这本史料的编辑和出版为我们研究花旗银行在华活动情况提供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轮廓和较为详尽的真实资料,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资料基本上是按照时间顺序编辑的,全书共分十章和附录。第一章为花旗银行在华设行的时代背景及其发展过程,反映了旧花旗银行(万国宝通银行)被新花旗银行(纽约国民城市银行)兼并的过程。
  银行的组成人员,名义上也是中、美各半,但董事长一职,中国人却不能过问(银行章程第三条)。不但董事长,就是中国的经理,有一名也是由董事长指派(《北华捷报》1887年8月12日,第186页)。
  这个银行给自己规定的“业务”包括经理贷款、发行货币、采办物资、经理国库和包揽汇兑五大项目。
这意味着:“所有的政府借款都由银行经理;所有军火、公共工程国外使馆的开支,都由银行经手;不经政府的批准发行纸币、铸币由银行进行监督。”(《北华捷报》1887年8月5日,第149页。)
这意味着:“它的铸币的专利权。”
  从米建威所代表的美国资本家方面来说,目标是中国的主权,从李鸿章所代表的封建王朝方面说来,目标则是苟延残喘的借款。因此银行的第一次业务--政府贷款,构成了李鸿章和米建威的谈判的实际中心。
  也许李鸿章觉得用不着这样多的款项来交换他所出卖的主权,在银行章程中最后确定下来的政府贷款是150万元,另外还有一笔50万元一年为期的免息贷款,贷给直接出面的李鸿章(第九条),据说这笔辅助借款只用之于“特别的目的”(《北华捷报》1887年8月5日,第154页),所谓“特别的目的”显然是对这个卖国贼的酬劳。这个数目和当时报纸上透露的数目却又不一致,其中单是政府贷款即为250万两,而李鸿章的酬劳贷款,不是50万两,而是100万两。(《北华捷报》1887年7月29日,第124页)。
  在北京公使馆与总理衙门之间进行了勾心斗角的活动。在好里各国公使的抗议一个接一个地投向总理衙门,他们“抗议设立拟议中的银行;国为这个机构给美国太多的利益,以致损害了他的竞争者和其他各个国家的居民。”(《北华捷报》1887年10月19日,第425页)
  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是米建威计划不能实施的主要原因。中国国内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则是这个计划无以实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御史屠仁守在上给皇帝的奏章中就以“窃朝之大柄,坏经常之大法,外启名国之争心,内夺从商之生理,将使户部为虚设,国计为孤”来指责李鸿章。(《屠仁守集》第3集,第29页。)
  李鸿章在内外反对声中,只好偃旗息鼓,他把三年前因出卖招商局而“登上北京政府的黑名单”的马建忠作为“牺牲品”,给自己“留下逃避责任的后路”。(《北华捷报》1887年8月19日,第198页。)

1902年花旗银行在上海设行的背景与原因

  1898年美国吞并夏威夷、侵占菲律宾后加快对中国的扩张步伐
  列宁曾经指出,美国夺取菲律宾是通向亚洲和中国的步骤。
  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对远东的侵略中美国对外扩张政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对远东侵略的中心又是侵略中国。
  美、西战争后狂妄地宣称:“太平洋现在已在我们手中。如果运用得当,美国能够使太平洋差不多变成美国湖。
  需要有一个机构来管理中国对美国的庚子赔款(连同利息计算在内共计2,500万美元,到1940年才能分期付清)使美国感到有必要在远东开设一家自己的银行。

在远东具有巨大利益的新银行--花旗银行
  在本星期二,明确宣告成立花旗银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系在远东的一家新成立的美国银行。
当发给执照时,该行的名称叫做国际公司,其资本为50万美元。

花旗银行的广告
经美国法律特许注册
总行--纽约
国内外分支行:
伦敦、华盛顿、旧金山、墨西哥城、横滨、神户、上海、孟买、加尔各达、新加坡、香港、广州、马尼拉、宿务。
  1916年修正后的联邦准备法案第二十五条准许国民银行投资于从事国外银行业务的向各州立案注册的公司。
  在联邦准备法案执行以前,美国的国民银行不得不国内或国外开设分支机构。
  纽约国民城市银行在(1926年)12月9日决定将在1927年1月11日该行股东年会上提出该行增资的问题,即按每股200美元面值新增资2,500万美元,使该行资本达到7,500万美元,提存盈余5,000万美元。未分盈利将超过1,500万美元。(国民城市公司〈National City Co〉的资本及公积金将从2,500万美元,增至5,000万美元。)
  国民城市银行部经理及花旗银行董事长米歇尔(C. Emitc-hell)同时宣布,花旗银行的所属分支机构将尽早地移交给纽约国民城市银行,并作为该行的直接分行营业。他并表示将在1月1日将花旗银行在日本、中国、印度、海峡殖民地及爪哇的分支行移交纽约国民城市银行。
  英文名称由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 改为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但华文行名花旗银行不变)。
  1939年7月(业务月报)
  我行过去几个月来的顾客人数一直保持未减。6月份25个工作日中共计有顾客36,759人,平均每日约1,470人。6月30日一天即达2,820人。7月份24个工作日,共计44,029人,平均每日1,834人,7月31日一天即达2,796人。(《花旗银行档案》第255卷,第91-106页。)
  1939年8月
  本月我行顾客总计为64,370人,平均每日为2,799人,9月4日最多曾达4,397人。(《花旗银行档案》第255卷,第122-135页。)
  上海花旗银行法租界茂名西路支行开业
  开设这一支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轻上海我行日常柜台业务量的压力,显然已收到预期的效果,此外,该支行还吸收了一批新存户。
  花旗银行在华业务
1919年底(12月31日)花旗银行国内外分行在各国吸收的存款比较表:
                          (单位:美元)
纽约 1,991,000
巴拿马 5,369,000
圣多明各 6,600,000
菲律宾 5,895,000
海峡殖民地 2,024,000
荷属东印度 2,157,000
英属印度 13,486,000
日本 8,088,00
中国(华北) 30,846,000
中国(华南) 10,857,000
英国 4,077,000
  (从此表可以看出,花旗银行在1919年底在中国所吸收的存款约点其国内外分支行全部存款总额将近一半,说明在中国的分支行对该行的重要性。)
摘自《花旗银行1919年下半年业务半年报告》(《花旗银行档案》第3856卷,第9页。)

  北京花旗银行经理贝诺德致上海花旗银行经理马歇尔函--希能给予我行大存户庆亲王以5.5厘存息(1924年4月22日)
  关于定期存款利率问题
  在我行至少已有十年之久的大存户庆亲王目前在我行有定期存款300,000元,其中大约五万元将在今后一两个月到期,这些存款的利率为年息5厘。我曾经拒绝给予他5厘以上的利率,他指庆亲王)对于将利率由6厘降为5厘深感不安。你能否同意给予他年息5。5的利率。过去十年中,这些存款全是存期一年,有些是在年底转期的,如果失去他的存款,我将感到很遗憾。(《花旗银行档案》第3042集,第33页。)

  中国要人在上海花旗银行的存款和所持股票的调查
(原件缺日期。时间大约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上海租界,接收了上海的外商银行以后进行的调查)
  花旗银行
(1) 主要存款者及存款额
宋子文 (法币) 600,000元
宋子良 (法币) 550,000元
郭顺 (法币) 200,000元
潘志铨 (法币) 250,000元
盛协继 (法币) 400,000元
荣宗敬 (法币) 350,000元
王晓簌 (法币) 450,000元
共计 2,800,000元
(2) 主要股东姓名及股数
孔祥熙夫人 5,000股 500,000美元
陈济荣 1,500股 150,000美元
陈光甫 1,200股 120,000美元
陈化博 1,000股 100,000美元
钱大钧 500股 50,000美元
邹琳 300股 30,000美元
颜志卿 500股 40,000美元
共计 12,400 1,040,000美元
(3) 银行资本额
50,000,000美金 5,000,000股

  花旗银行竟可在夜间于该行附近逮捕中国人
  请通知夜间在我行值班的警察,对于不是我行职工而夜间在我行大楼或工役宿舍联合会闲逛的任何中国人可予以逮捕。每天下午六时以后,不许我行工役在银行宿舍内接待朋友。请通知该警察对此要严格执行。如果我行任何工役以任何方式阻挠其招待任务,即将该工役加以逮捕。(《花旗银行档案》第347卷,第38页。)

  纽约总行总经理李(J.B.Lee)视察我行业务来到上海。在上海他呆了整整一年,实际上变成了沪行的经理。他是一位在金融方面才能非凡的活动能手。在这一时期里,我行业务飞跃增加。看见他做交易时的情景,真使人眼花乱。他每天都完全陷在为了赚钱而买卖世界各地外汇的圈子里。他在上海这一年里,我行生意兴旺,运出金块,运进银块,把银元运往新加坡及其他各地,买进印度库券和银块。他头脑敏捷,从来没有失去一次为本行及其他分行在联行间买卖英镑等外汇赚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