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大学颜品忠教授主编的新书《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刚刚发行,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议论。因为这本书里,讲了一个近乎天方夜谈的故事,说有一个中国人60多年前在美国花旗银行存入了2.5亿美元,现在这笔存款的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了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将近100亿元。对书里的这个说法,花旗银行方面却一直坚决否认,说这是诈骗。那么,围绕着这笔巨额存款,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调查:花旗银行(一)
在这本新书里面,叙说的是一个非常离奇的故事,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故事讲述了在1941年,贵州省的大军阀周西成在美国花旗银行新加坡金城道分行,以他的机要秘书金娣的名义,存入了一笔2.5亿美元的巨款。
颜品忠:“那时战乱频繁,兵荒马乱,所以一般的军阀、国民党,上流这些军阀,还有财主,地主,我们说的都是大笔的,大笔的财物珠宝啊,金银黄金,都存在外国银行。”
为了证明这2.5亿美元巨额存款的真实性,新书发布会展出了这笔巨额存款的凭证影印件。书中介绍说,这些凭证有一个正本,三个副本,大约使用了6.5公斤黄金制作,除黄金版外,还有银版、丝版、五色套印纸版等,共计100余件。当年制作这些凭证的时候,就已经使用了钞票的印刷工艺,它的印刷制版费用,更是远远超过6.5公斤黄金本身的价值。
颜品忠:“当时这个制版工艺水平啊,特别是五色套印啊,不要说当年,现在也达不到。这个丝的凭证很薄的两面,纸也很薄的两面,现在咱们人民币上,现在一百元, 才有些五色印刷。”
然而对于这个新书发布会上所说的2.5亿美元巨额存款,花旗银行是什么态度呢?
花旗银行中国区负责人王力:“那本书我见到了。这是几年前就有这个事情了,这个本身是一个诈骗案。”
邵连华是这本新书的执行主编,他也是书中所说的追讨这笔存款的代理人之一,他为此多次专程去过美国,还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
邵连华:“我这个东西它不是欺诈。他如果认为是欺诈行为,我请他到法庭告我诬陷花旗银行,咱们正式走上法庭好好辩论辩论,他是不敢的,我可以在这里叫号。”
调查:花旗银行(二)
将近100亿人民币的存款,搁谁身上,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前不久,福布斯杂志发布的中国大陆富豪榜上,名列第一的丁磊,全部身价也就是76亿元人民币,和这笔巨款相比,还差了一大截。也就是说,如果这笔存款是真的,谁拥有了它,谁就有可能成为中国大陆的首富。那么,这笔
巨额存款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存款凭证又是怎么来的,谁又会成为它的主人呢?
路慕光,原来是辽宁省经济日报的副总编,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朋友那里看到了这一套据称是花旗银行发行的存取款凭证,路慕光对记者说:“当时那个心情就觉得很激动。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存款凭证,用金子去做的存款凭证,从来没有见过。”
路慕光所说的这套存取款凭证,当时是在一个叫熊安军的农民手里,据熊安军自己说,这套存取款凭证是他的叔祖母送给他的,凭证上这个叫金娣的存款人,就是他的叔祖母。金娣为了保存这笔存款,一直隐姓埋名,在深山老林中隐居了几十年,现在已经九十多岁了。她希望通过自己的侄孙熊安军能够取回这笔存款。
路慕光:“我们根据历史上的资料和这个存款文件当中所披露的一些情况,知道金娣是周西成的机要秘书,而且金娣据说是清华大学的校花,金娣人长得非常漂亮。”
路慕光说的周西成,就是上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盘踞贵州省的一个大军阀,民国时期的贵州省政府主席。按照这套存取款文件上面的记载,当年周西成将自己的黄金、现金、实物等总共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三批存入了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金娣也是18个人当中的一个。
路慕光:“二次大战日本人发动太平洋战争初期,当时日本人已经占领了香港,还没有占领新加坡。在当时的情势下他取出5000万用于自己的消费,就把剩下的巨款转存到美国纽约的总部去了。”
路慕光说,因为当时周西成是蒋介石通缉的要犯,所以他就把这笔巨款转存到他的机要秘书金娣的名下。花旗银行还特别制造了一套做工精致并且又无可复制的存取款凭证,把金娣的头像也印在凭证上面,票面上还注明“特别发行”、“不可销毁”、“无时间限制”、“凭票即付”等字样,同时存款人的遗嘱也印在了上面。
路慕光:“当初他们和花旗约定这个文件的时候,在遗嘱上她写明了说谁拥有这份文件,谁就是当然的继承人,这笔余款当然就归谁所有。”
现在持有这套存取款凭证的熊安军,是一个文化水平不高,也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民,于是他委托路慕光去办理这笔存款。路慕光就找了一个在美国开公司的朋友叫邵连华,请他去美国花旗银行纽约总部落实这笔存款。
根据《民国高级将领列传》和《西南军阀研究丛刊》等史料记载,周西成在担任原国民党贵州省政府主席,主政贵州的时候,在贵州修铁路、办工厂、开矿山、经营鸦片,一方面使贵州经济有了一定起色,另一方面也为个人聚敛了大量的钱财。那么究竟周西成有没有在花旗银行存了这样一笔巨款呢,路慕光、邵连华等人能不能到花旗银行把它兑现呢?
调查:花旗银行(三)
路慕光看到熊安军持有的花旗银行存取款凭证之后,正巧他的朋友邵连华要去美国担任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于是,路慕光就请邵连华顺便查一下,金娣在花旗银行存款一案。其实,邵连华一开始听说这事,也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在见到了熊安军出示的黄金制作的存款凭证后,他终于
相信了这件事,并且加入到追讨存款的队伍中去。
邵连华聘请了美国洛山矶的大律师布朗先生,去和花旗银行进行法律上的接触。在律师的要求下,1997年11月5日,花旗银行的副总裁Kenneth Cohen会见了邵连华和他的律师,商讨这笔存款的问题。
邵连华:“我就突然间把这九个文件摊在他的桌前,那一天由于他没有思想准备,他说了很多真话。他就问这个上头的这个人头是谁?我告诉他说是金娣。他又问她还活着吗?我说活着,身体很好。第二他问那个头像是谁,我说这个英文翻译过来叫花旗总裁啊。那些文件让他们很吃惊,对这些他们没有做任何评价。”
邵连华说,后来他又请律师带着凭证去花旗银行总部,得到的答复是对不上号,后来才弄明白,事情出现了意外。
邵连华:“我们贵州省的另外一个军阀的儿子拿着三亿美金金版在纽约照样找了律师,也和他进行谈判了。我的2.5亿谈完,没等结算呢?三个月还没结算呢,那个三亿又出来了,他们可能知道了,这个问题就严重了。”
邵连华分析,之所以花旗银行突然改变态度,是因为它一直没有想到,在中国47年的战乱时代中,花旗银行在中国吸收了不少富人的存款。如果兑现他这笔存款,很可能还会有别的存款人不断地找上门来,到时候花旗银行就会穷于应付。
邵连华:“他是怕中国人都去要钱去,他不让中国人整明白。我就开始跟美国律师商量怎么办,他说起诉,起诉,到法庭去举证。”
1998年5月8日,邵连华代表金娣以个人财产侵害为由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起诉花旗银行,联邦法院同意立案并准备开庭。没想到打算去美国出庭作证的国内几个证人,在美国驻沈阳的领事馆,全部被扣上了有移民倾向的帽子,遭到拒签,由此在美国联邦法院的开庭也就没有成功。
调查:花旗银行(四)
邵连华本来以为,在美国联邦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可以证明这笔存款的真实性,没想到关键证人却遭到美国领事馆的拒签,不能去美国联邦法院出庭作证。由于凭证上写明了谁拥有这套凭证,谁就是这笔存款的继承人,证人也不可能把凭证交给别人带到美国。这种情况下,他们在美国
的诉讼就陷入了僵局。
邵连华:“没办法了,这个在美国打不了,完了。哈维律师说,邵先生,你为什么不在中国打官司,你到美国遭这个洋罪来了。”
哈维律师的一句话点醒了邵连华,在美国提起的诉讼连开庭都没有成功,邵连华决定回到国内,继续向花旗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申请兑现这笔存款。在双方接触之后,花旗银行中国区认为,这笔存款并不存在。
花旗银行中国区负责人王力:“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这根本不是花旗银行。就是最老的年代也不是花旗银行,花旗银行也不是叫这个名字。
花旗银行中国区的这位负责人一直不愿意正面地接受记者的采访,最后该负责人提出,可以给记者一个书面的答复。在六个小时之后,记者收到了这样一份书面答复。答复中说这是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在对方所出具的存款证明中有多项要素当时均不存在,如花旗的名称与标识。
实际上在美国的档案上,在中国出的档案上,都注明1812年成立的花旗银行,它的原名就叫做城市银行,它的英文字母就是CITY BANK,我们的存款就在CITY BANK,和当时它的历史,和它的英文、中文名称,它是完全吻合的。
那么在1941年,花旗银行的英文名称到底是什么呢?记者采访了主持编译《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的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甘培根。
甘培根:“1926年,纽约国民城市银行就是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实际上就把花旗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兼并了,那么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就变成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下边一个子公司了,这样正式改名。从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改成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但是中文行名花旗银行不变。
同样,在这本美国作家写的《瑞斯顿与花旗银行》一书中,也记载了花旗银行最初的英文名字就是CITY BANK。在这份书面答复中,花旗银行中国区还建议,所有认为其持有有效索偿依据的人与中国银行直接联系,因为中国银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负责处理1949年之前所有外资银行在华债务的机构。但是邵连华对这个观点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邵连华:“这笔钱是中国境外海外华人的存款,海外存款从新加坡转到纽约的,所以这已经变成了中国公民和美国花旗银行、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
邵连华认为,金娣的这2.5亿美元是在中国境外的一笔存款,并不属于花旗银行所说的的外资银行在华的债务,中国银行无权对其进行鉴定和处理,何况中国银行当年设立的外资银行在华债务处理机构已经撤销。存款人理所当然地可以直接向花旗银行任何一个分支机构申请兑现。
这起花旗银行的存款纠纷,在某些方面上,和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瑞士银行犹太人存款案有一些相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犹太人看到大难临头,纷纷把毕生财产存入信誉很高的瑞士银行。可是,几十年以后,这些存款人的后代,最后却是通过法院的认定,才兑现了埋没了几十年的存款。那么,金娣的这些存款凭证,能否通过法院来进行一个司法鉴定,从而最终解决问题呢?
调查:花旗银行(五)
1999年,邵连华回到国内,找到了中华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田文昌首先想到了两点。一是组织银行专家,验证存款凭证的真伪,二是联系法律专家,论证司法上的可操作性。出于这两点考虑,田文昌在北京组织了一次专家论证会。
在2000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民法教授江平、清华大学民法教授施天涛等我国著名的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论证会,会上考证了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曾经担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室副主任的袁小凡律师,也持相同的意见。
袁小凡:“金娣委托代理人向美国花旗银行来追讨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合乎中国的法律也合乎国际的惯例。”
专家们一致认为,这套存取款凭证的真伪鉴定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认定,任何妄下断言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负责的,是对我国公民诉讼权力的剥夺。
甘培根:“德国犹太人在瑞士银行的存款后来通过法院判决,解冻了一部分,瑞士银行按当时的币值来折合多少,给现在的法定继承人,这样是讲信用的。假如中国的法院判下来,合法继承人是谁,银行就应该把保管箱的东西,根据法院的判决,交给继承人。”
据了解,这么多的专家学者之所以关注这件事情,是因为它的实际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2.5亿美元本身的价值。从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甘培根主编的《花旗银行在华史料》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花旗银行在中国的存款户数和金额,一直是徘徊不前。从上海花旗银行来看,1933年1月它的存款户数是7800多户,存款金额为4千6百多万元。而在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后,花旗银行在华的存款户数和金额就突然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在1937年7月,上海花旗银行的储户为8400多户,拥有5800多万元的存款金额。而到了1940年9月,仅三年时间,储户增长到18000多户,存款金额超过了5.5亿元。这个数字表明,许多中国人都在战乱时期把钱存入了花旗等外资银行。”
颜品忠:“难道所有的存户都取出钱了吗?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还有一些呢?国民党的那些高层将领打仗打死了,他取不出来了,有些富人取不出来。”
目前,邵连华、路慕光等人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希望通过法院的司法鉴定来证明这笔存款的真实性。
邵连华在新书发布会上这样说道:“因为这个钱,作为老太太已经放弃了,她已经觉得这就是民族资产,我们也把它看作民族资产,而且我们看作不只这一个案子的事情,把追讨这个事情,揭露这个事实的意义,远远大于我们追讨的2.5亿美元。”
路慕光:“这个钱怎么处理,应该按照国家的政策办理。不应该由我们,或者是由金娣,或者是由熊安军等人说了算。因为中国毕竟还有很多贫穷地区,我们可以提议拿这笔钱去支援大西北,去支援贫困的农民,去开发,这都可以。”
这笔存款究竟是子虚乌有,还是确有其事,从1941年到现在已经60多年了,查证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存款人金娣已经96岁,至今还健在,按说她是这笔存款最有力的证人,我们记者也试图寻访到她,但是据说这位老人年事已高,已经看淡了这笔存款,不愿意再见外人。另外据有关资料介绍,像这样滞留在海外的巨额存款并不是仅此一笔,如果此案能够水落石出,最终也将会给其他类似的案件提供审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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