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先生:
你好,今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这个事件,感到无比气愤,以下是几点感想:
1. 又一次感到社会的不公平,其实,公平只是相对的不公平才是绝对的,法制社会永远只是个梦想,法律只是为那些遵纪守法的人制定的,也是那些少数执法者滥用法律以谋私利的保护伞。
2. 本来这事件只是一起银行存取款的业务纠纷,但是由于的时间之长,牵扯的范围之广,涉及金额之大,都使得这本来平常的事件变得不平常。事件里面很多角色的扮演者无非都是为了利益,这本身并无可厚非,但是有的人的表演确实太过恶心。有些人,明明手中有权,却又怕担负责任,不敢管,连法院都要领导批条才敢立案,可见中国离法制社会何止万里。
3. 其实,人权在哪国都是受到限制的,碰到算你倒霉,对你被关的 117 天深表同情,没有公理可讲,它就是国家机器。滥用法律、行政不作为等在中国司空见惯。
4. 资本是贪婪的,由于它的贪婪成性,因此在巨额利益面前,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它都会挺而走险,哪怕触犯法律。
5. 为什么这笔钱这么难拿,就因为数目太大,在现在这社会,这种情况下你几乎很难得到帮助,帮了你有什么好处?这可能是很多人想的问题。我认为你当初在和第一位律师以及副总裁谈蹦的时候,直接去找总裁,并许诺给他高额回扣的话,这笔钱早就能拿出来了,毕竟有那么多的丑闻可以支持他去做这样的决定,而你在答应给副总裁 200 万的时候,为什么没想到直接找总裁搞定,要知道,这种拿回扣可是在全世界都吃得开的。
6. 提供你一个线索,你反驳花旗上海分行给媒体材料中第 2 个问题 :“ 新加坡是 1965 年独立的。因此在此之前并无一国称为 ‘ 新加坡 ' ,当时只是马来西亚的附属小岛。 ” 没必要说什么美国之音,因为现在花旗自己的网站上就有这样的说 法 : http://www.asia.citibank.com/100yrs
Citibank 100 years in Asia |
Citibank is celebrating 100 years in Asia in 2002. As the 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 (IBC), the bank opened its first Asian branches in 1902 in Shanghai, Manila, Yokohama, Singapore , Hong Kong and Calcutta. |
译文:花旗银行亚洲百年
2002 年,花旗银行亚洲(开展业务的)百年大庆。
作为国际银行公司,该银行于 1902 年在亚洲开设了第一批分支机构:包括:上海、马尼拉、横滨、新加坡、香港等。( 花旗上海分行 2001 、 8 、 3 给媒体材料中称: :“ 新加坡是 1965 年独立的。因此在此之前并无一国称为 ‘ 新加坡 ' , 当时只是马来西亚的附属小岛。 ” 不敢承认 新加坡有 分行 )
孙飞
20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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