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总部与副总裁90分钟的谈判
布朗律师从中国回美后,先找花旗银行总部的总裁,总裁先是不理这件事,后来布朗律师发怒啦,在电话中给花旗银行总裁下了最后通牒:"你再不回答,我到法院控告你."此后,花旗银行总裁才安排花旗银行副总裁(Kenneth
s.Cohen.Esq.)与布朗律师联系。
1997年10月29日布朗律师与花旗银行副总裁在电话中通话,当天布朗律师给花旗银行副总裁传真一些存款文件复印件,容他核查一下,定于七天后见面谈判,于是约定1997年11月5日上午九点到花旗银行总部谈判,这次谈判是经过三个多月的漫长预约才成行的。
邵连华与布朗律师及中文翻译提前30分钟来到了位于曼哈顿53大街399号的花旗银行总部。他们先到卫生间简单整理一番,然后通过两道门卫,到达了二楼的副总裁会客室。9点整会谈准时开始。
花旗银行的这位副总裁坐一侧,邵连华和布朗律师及翻译坐另一侧,首先相互递了名片,副总裁的英文名字是Kenneth
s. Cohen. Esq .
花旗银行副总裁先拿出布朗律师的传真件说:"暂时没有查到记录。" 邵连华马上说:"今天别谈传真件了,那些由于多次传真,不是很清楚了,我带来了你们发的原始存款凭证。你看这些说明了什么。"
然后邵连华拿出9张存款原始凭证。花旗银行副总裁显然对邵连华带去的原始凭证没有思想准备。他先问凭证上的女人头像是谁?
邵回答说是存款人金娣。他又问是否还活着,邵说:"还在。"他又问凭证上另一个男人头像是谁,邵说:"翻译过来是'花旗总裁'。"
他说:"那是我们哪个总裁?" 邵说:"今天我来问您,他是你们哪个总裁。"他感到失言,连声说:"应该问我,应该问我,其实我也不知道,那都是我们爷爷辈干的事。"
然后他问邵能不能留下凭证的复印件,邵把早已准备好的照片、复印件交给他。他对照一下,让邵把原始凭证收起来。花旗银行副总裁转向布朗律师,问他有什么看法,布朗回答说:"我认为是真实的,我去过中国。"
然后布朗拿出在中国的照片给他看,并一一解释,副总裁显然无话可说,频频点头,并要求留下一部分照片,说作研究之用。
邵连华和布朗律师与副总裁谈话之后,副总裁对布朗律师说:"您跟邵先生说,我争取三个月结案,回去先等一下。"
邵连华为了弄明白"三个月结案"的含义,让在场的人都记牢副总裁的话,故意反复问了多次相关问题。 邵问:"三个月结案是什么意思,是三个月后才告诉我有没有这个案子,还是三个月给钱的意思?"
副总裁肯定地回答说:"其实第一个问题不用问了,如果没有这个案子,今天我不会接待您。给你们写个传真就完了。三个月我争取给你们结案。"
邵又问:"三个月结案是不是给钱的意思?" 副总裁说:"也可以这样说。" 邵又问"这文件上注明凭票即付,又是存款,不是欠帐,为什么一定三个月才给钱呢?应该马上付给我才对。"
副总裁回答说:"其实三个月时间是很短的。你57年都不着急(1941年至1997年,近 57年),三个月等不了啦。"然后他耐心地解释"三个月"的原因:"美国花旗银行三次更名,三次更换股东,这笔钱当时怎么处理的,要核对很多记录。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根据1959年美国通过的法律,这些钱应该在国家财产局,我们得要回来才能给您。"
随后邵还想争取多问一下,布朗律师制止了邵,说剩下的问题他来协调。邵与副总裁的谈话90分钟,邵下楼时,布朗律师让邵和翻译在楼下等一下,他与副总裁回到二楼会客室,又谈了约20分钟。布朗下来之后,与邵一同到门外餐厅吃早餐,邵一边吃饭一边问布朗律师:"怎么样,能不能提前?"
布朗说:"能不能答应我一个条件?" 邵说:"能,什么条件?" 布朗说: "他(指花旗副总裁)准备帮忙把钱拿出来。能不能给他200万美元?"
邵说:"可以。" 布朗问:"您怎样保证?" 邵说:"写在您律师费里,由您给他。"布朗说:"OK!二个月就能解决。"此后邵在纽约呆了两天后回到洛杉矶,布朗当天就回到洛杉矶。这时布朗律师与邵连华心中都觉得大事已定,只候佳音。
以下影印是美国花旗银行总部副总裁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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