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美国律师劝我回国打官司



美国律师问邵:为什么不回中国打官司?

      邵连华六次赴美追讨历史欠款的坎坷经历,宛如一场噩梦。美国在世人面前自称是自由世界,是享受民主、自由法制和人权的天堂,是不同肤色、不同民族、不同性别、安居乐业的乐土。

      其实,当你实实在在地踏上美国的土地,并在那里生活、学习、工作、办事时,你便很快发现:美国并不是他们自己所标榜的那么样,我们的经历又一次证实了这一点。对于金融帝国花旗银行来说,区区储户是真正的弱者,在美国向花旗银行讨债时常会遭到白眼和危险。有些美国律师公开声称不能帮助中国人讨债。在洛杉矶和纽约,邵连华多次碰到美国律师的白眼,他们轻蔑地、直言不讳地说:"我不能帮助中国人把钱从美国拿走。 "

  邵连华在美国时,代理律师曾经找过一位退休老专家,请他对存款文件进行鉴定。此人原是FBI的总工程师,地位很高,住佛罗里达州。据介绍,此人非常正义,虽然退休了,还有鉴定执照。邵与律师助理乘飞机从纽约飞到佛罗里达州,通过律师从中撮合,此专家同意了帮我们搞一个鉴定出来。律师先收了2000美元费用,专家又收了2500美元费用,邵一天花了6000美元,最后得到专家的回答是:"我若鉴定是真的,你还用打官司吗?钱一下不就从花旗银行拿走了吗?我不能帮助你一下子把钱从美国拿走。"他还说明:"你们中国安全部是干什么的?"邵说:"是保护国家利益的。"美国专家说:"我也是美国安全部的呀!"这么大的专家为几千美元,还耍一个手腕,真是不可理喻。

      邵连华住在洛杉矶旅馆的时候,一天突然进来了两位全副武装的警察,递给邵一张名片后,非要进屋搜查邵带的所有东西。按照美国法律,未经本人同意是不允许进屋搜查的。在此紧急情况下邵急忙给代理律师打电话,代理律师在电话上向他们提出了抗议,最后将他们赶走了。经律师核对名片,这两位是美国财政部密秘特派员(见下一页美国财政部特派员名片)。

   邵在美国追讨债务受到了花旗银行的重重阻挠,犹如一座大山压在身上,使你透不过气来。但大洋彼岸的华人兄弟却给了邵实实在在的声援和帮助,令邵十分感动。这更加坚定了邵为中华民族之利益而勇往直前的决心和信念。 中国证人遭到美国使馆拒签不能出庭,使美国律师非常下不来台。哈维律师非常气愤,他对邵说:"他们(指沈阳领事馆)是违法的,如果是在美国国内任何一个人,我都有权把他叫到法庭训斥一番,直至他们执行为止。但他们是外交官。我能把他们怎么样呢?" 哈维律师用不解的口气问:"你为什么不在中国打官司,跑到美国遭这个洋罪干什么?假如你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人会帮助你,美国花旗银行会很被动的。" 邵回答说:"我没有想到花旗银行会这样不讲信用,美国使馆会拒签证人赴美,我还不知道这件事符合不符合中国法律。" 律师肯定地说:"符合中国法律,你们中国不是有花旗银行的分行吗?花旗银行章程规定在一家银行存入,在任何一家都可支取,不给支取就可以告它。另外你的文件已有规定,世界联行支取有效。 "

  在美国律师的启发下,邵走访了几位华人律师,大家都觉得有道理,所以邵于1998年12月下旬回国寻求新的法律途径。 回国以后邵等多次走访专家、教授、学者,一致认为可以根据《民法》在国内起诉花旗银行,花旗银行在国内又有五家分行可供执行的资产。

      在中国起诉花旗银行可以依照中国法律举证质证,中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美国法律都是原告举证。如在美国打官司,原告拿出存款凭证举证后,花旗银行说他们没发行时,原告还要举出是花旗银行发行的证据。

      如在中国打官司,原告拿出存款凭证举证后,花旗银行说他们没发行时,还要举出证明没有发行的证据。花旗银行举证是困难的,原告会拿出许多证据,证明花旗银行在中国发行的不是一起、 也不是一种的票据。所以花旗银行百般阻挠起诉成功,怕的是引火烧身,引爆更多人讨债和揭露花旗银行在华掠夺丑闻。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司专家说:"在中国打官司只能赢不会输,这是一场新闻战。"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专家马原在接到袁小凡教授送去的请求材料时说:"符合中国法律,可以在中国立案,谁不给立案给我打电话。"

      中国专家都是支持的,具体工作人员就是久拖不办。



      美国财政部特派员的名片。他们二人曾闯入邵连华住在洛杉矶旅馆房间强行搜查,幸亏华人律师及时电话抗议才将他们赶走,才避免花旗的凭证被搜走。